按照《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绵阳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绵府发〔2022〕22号)《绵阳市“无废细胞”建设工作方案》(绵无废办〔2022〕2号)《绵阳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2023年目标任务清单和工程建设项目任务》,以及《绵阳市“无废机关”建设实施方案》(绵机管函〔2023〕39号)有关要求,根据建设流程,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市生态环境局等10家申报单位进行了综合评定,10家单位均达到建设标准,拟确定为第一批“无废机关”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-2024年1月4日(七个工作日)。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反映,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。联系电话:0816-2536287,地址:绵阳市涪城区绵兴东路98号火炬大厦市政府313室节能科。
2023年绵阳市“无废机关”名单
序 号 | 单位名称 | 层 级 |
1 |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| 市本级 |
2 | 市生态环境局 | 市本级 |
3 | 市住建委 | 市本级 |
4 | 市发改委 | 市本级 |
5 | 市自规局 | 市本级 |
6 | 市农业农村局 | 市本级 |
7 |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| 市本级 |
8 | 市风景园林管理处 | 市本级 |
9 | 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| 市本级 |
10 | 市农村人居环境和能源发展中心 | 市本级 |
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
2023年12月26日